Show download pdf controls
  • 共享出行 – 基本税务要求

    共享出行是指以共享经济模式收费载客。

    诸如优步 (Uber) 或 GoCatch 等专车平台一般通过应用程序或网站连通驾驶员与乘客。他们一般对其提供的这种连通双方的媒介服务收取费用或佣金。

    基本税务要求

    以下是您需要了解并遵守的基本税务要求,包括:

    • 记录您的所有支出和收入(您可以使用我们的应用程序中的 myDeductions 工具);
    • 分划出您提供共享出行时的各项支出。

    个人所得税

    商品及服务税 (GST) – 如果您有共享出行生意

    • 在您的报税表中包括您赚取的收入
    • 仅就与收费载客相关的费用申领抵扣
     
    • 注册澳大利亚商业编号
    • 无论您的收益状况如何,都必须注册商品及服务税(共享出行应按出租车出行服务缴纳商品及服务税)
    • 按全额支付商品及服务税
    • 仅就与收费载客相关的费用申领商品及服务税抵税额
    • 填写生意活动报表
    • 知道如何开具税务发票(对于 82.50 澳元以上的车费,如乘客要求,您需要提供税务发票)
     

    按车费计算应交税费

    如果乘客支付的车费为 55 澳元(全额车费),您必须:

    • 支付 5 澳元的商品及服务税;
    • 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申报 50 澳元。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商品及服务税

    按全额 55 澳元车费计算应交商品及服务税(乘客支付的车费中包含您须缴纳的商品及服务税):

    • 您应申报并缴纳的商品及服务税为 5 澳元。
    • 共享出行平台从 55 澳元车费中收取 11 澳元之后,您获得 44 澳元。
    • 有些共享出行平台在其所获 11 澳元收入的基础上缴纳商品及服务税 1 澳元。

    个人所得税

    • 您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应将这 50 澳元收入(即 55 澳元车费扣除您须缴纳的 5 澳元商品及服务税)包括在内。11 澳元平台费扣除 1 澳元商品及服务税抵免(该商品及服务税已由专车平台缴纳),所以您可以主张的免税额为 10 澳元。

    申报费用

    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报费用:

    • 费用与您的共享出行业务运营直接相关;
    • 将私人费用和业务费用划分开来;
    • 保存记录(如收据)作为申报依据。

    申报汽车费用

    您的汽车可能既用于私人用途,又用于共享出行业务。这意味着您需要将用于私人用途和用于共享出行业务的汽车费用划分开来。

    如果车主是您的配偶或同居伴侣,则这辆汽车被视为共同资产。在这些情况下,您可以申报汽车费用减免。

    申报汽车费用有两种方法:

    • 按汽车行驶每公里的费用申报;
    • 记录行车日志,以计算要申报的汽车费用金额。

    记录汽车费用的一种简便方法是使用 ATO myDeductions 工具。

    详见

    每公里费用报销法(点到点)

    按汽车载客行驶每公里的固定费用申报。每辆汽车可申报的载客行驶里程上限为 5,000 公里。汽车载客行驶每公里的固定费用包含汽车的一般行驶成本(包括折旧费)。

    如果您采用每公里费用报销法,您无需提供汽车行驶里程的书面证明,但我们可能会要求您说明汽车载客行驶里程的计算方法(我们可能会要求您提供与共享出行业务相关的行车日志)。

    行车日志法

    采用行车日志法,您可以申报用于共享出行业务的汽车费用。

    可申报费用包括:

    • 行驶成本;
    • 贬值,而非资本成本(购车成本不可申报);
    • 购车借款利息;
    • 所有维修费用。

    可申报费用包括资本成本(如购车成本)、购车借款本金或任何改进成本。

    要计算用于共享出行业务的汽车费用,您需要记行车日志,并记录里程表读数。行车日志必须连续记至少 12 周。您记的每本行车日志的有效期为五年,但您可以随时启用一本新的行车日志。如果您在早年的行车日志中记录了共享出行业务,那您在随后几年里必须留存那本行车日志,并持续记录里程表读数。您可从以下两种方法中任选一种报销燃油费:

    • 实报实销;
    • 根据每年年初和年底的汽车里程表读数记录估算燃油费。

    您需要提供所有其他汽车费用的书面证明。

    示例:个人出行与共享出行

    吉娜在城市工作,注册了共享出行驾驶员以获取额外收入。

    吉娜每天早晨开车去上班时打开她的应用程序。有时,她接到共享出行业务通知,开车接送乘客之后再开去上班。有时,她未接到任何共享出行业务,或因为没空而拒接。

    在吉娜未接共享出行业务的日子里,即使她打开了应用程序,其汽车行驶里程也不能计为与共享出行业务相关的行驶里程。吉娜出车的主要目的是去上班(她的主要工作),而这属于私人用途。

    在吉娜接到共享出行业务通知并决定接单的日子里,她需要记录接单时和完成这单共享出行业务时的里程表读数。她只能将她开车去接乘客并将其送至目的地期间的行驶里程计为与共享出行业务相关的行驶里程——这些里程与提供共享出行和获取收入相关。

    吉娜将乘客送到目的地之后开车去上班的行驶里程不能计为与共享出行业务相关的行驶里程——她的行车路线与共享出行业务无关,其主要目的是去上班,这属于私人费用。

    示例:为产生收入而出车转变为个人出行

    周六晚上,吉娜听说共享出行驾驶员如果出车的话,会接到很多业务。她开着车出门,同时打开应用程序,环城行驶了三个小时,然后开回了家。因为吉娜这次出车的唯一目的是为了产生共享出行收入,她可以将开车出门直到三小时后到家所行驶的全部里程都计为与共享出行业务相关的行驶里程。

    如果在这次出车期间,她认为业务很少而决定去见朋友,那她之后的行驶里程不可计为与共享出行业务相关的行驶里程。

    End of example

     

    可申报费用

    不可申报费用

    • 共享出行驾驶员合规费用
      • 所在州交通部门的申请费
      • 健康检查和警方检查
      • 特殊驾照费(不是普通的驾驶执照)
      • 其他费用——必须与共享出行业务相关
       
    • 停车费
    • 过路费
    • 手机通讯费
    • 共享出行平台收取的费用或佣金

    采用行车日志法可申报的汽车费用

    • 油费
    • 汽车折旧费
    • 一般汽车行驶成本,如:
      • 保险
      • 车辆登记
      • 维修
      • 保养。
       
     
    • 罚款,如违规停车和超速罚款
    • 燃油税抵免
    • 个人费用
     

    申报商品及服务税抵免

    对于共享出行业务相关采购,您可以申报商品及服务税抵免,但必须将用于共享出行业务和用于私人用途的采购划分开来。

    如果您的汽车 10% 用于共享出行,90% 用于私人用途,而且您:

    • 购买一辆新车用于共享出行业务活动花费 33,000 澳元(含商品及服务税 3,000 澳元)——您可以申报商品及服务税抵免 300 澳元;
    • 支付油费 110 澳元(含商品及服务税 10 澳元)——您可以申报商品及服务税抵免 1 澳元;
    • 支付服务费 220 澳元(含商品及服务税 20 澳元)——您可以申报商品及服务税抵免 2 澳元;

    对于您进行的共享出行业务相关其他采购,您可能也能申报一定数额的商品及服务税抵免。

    更多信息

    欲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英文),请访问ato.gov.au/ridesourcing

    如需更多帮助,您也可以联系注册税务师。

      Last modified: 19 Jun 2017QC 52581